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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财政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2021年第四季度,财政部办公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网站及16个政务新媒体(财政部政务微信、财政部移动客户端、财政青年微信、中国政府采购网微信等)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日常运维、协同联动和服务实用情况等。财政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均没有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检查结果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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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