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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员办:七措并举
深化驻深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管理工作

2019-01-18 来源:

2019年1月18日 来源:深圳专员办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绩效,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深圳专员办印发通知,从七个方面深化驻深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要求驻深中央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加强单位内部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按照规范的口径如实准确填报相关基础数据;严格按标准配置新增资产;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研究论证、编制立项、审核评审等前期准确工作,进一步做实项目库,确立项目绩效目标。在决算编制工作中,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夯实决算编制基础,如实编制部门决算,加强部门决算分析,并将部门决算数据分析成果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调各驻深中央预算单位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应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从严控制部门预算调整,重点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其中,对于年度内因编制内增人、增编等产生的基本支出预算增支需求,应通过中央主管部门向财政部申请动用机动经费解决;遇到国家新出台有关政策确需增加基本支出预算的,除可申请动用机动经费解决以外,还可以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和程序申请调剂现有部门预算等方式解决。中央部门当年安排预算的项目一经批准,年初预算数不得再做调整,涉及调剂当年中央部门内部预算数的,在执行中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需调增当年预算的项目,应通过部门其他已列入预算安排的项目调减的当年指标解决,部门申请调剂时应将调增和调减项目同时报财政部审核,项目的调剂全部通过项目库完成。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应提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保障全年支出进度。驻深中央预算单位申请调减当年预算和调剂支出,应当在8月31日前,由中央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集中办理。各驻深中央预算单位应将单笔支付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支出,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并报深圳专员办严格审核。同时,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必须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及时办理银行账户开户审批、备案、撤销等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银行账户用途。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驻深中央预算单位应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闭环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一是在预算编制阶段要统筹兼顾,将部门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单位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为主线,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单位整体实施效果,推动提高整体绩效水平。二是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决策的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评价。三是强化绩效责任约束。明确驻深中央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制。

  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驻深中央预算单位应根据存量资产状况,结合事业发展需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资产编制规定和标准,科学合理配置新增资产。二是加强资产登记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登记台账,加强资产入库、出库等登记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资产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准确掌握资产管理状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进一步夯实资产家底。三是完善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对于闲置的住房、商业用房以及独立的办公用房等,按照规定程序报经中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批准,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通过公开竞价、公开招租等方式出租出借,出租出借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足额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闲置资产利用效率。四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强化资产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效益打下坚实基础。五是编制国有资产年度报告。驻深中央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按照财务隶属关系逐级报送财政部汇总。

  五、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一是牢固树立内部控制理念。要求驻深中央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内部控制联动机制,使内部控制在单位上下形成共识并变成一种行动自觉。二是细化内部控制操作流程。在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基础上,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并遵循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评价与监督等方面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三是强化内部控制执行。要求驻深中央预算单位通过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确保内控操作流程落实到位。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是将内部控制融入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各个环节,实现内控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机衔接。五是培养内控人才。加强内部控制业务培训,培养本单位内控人才。

  六、严格执行新会计科目报表。要求驻深中央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两套账有序衔接。

  七、完善机构改革预算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进程,要求涉及机构改革的驻深中央预算单位按照新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完善机构改革后预算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做好银行账户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调整工作,确保机构调整后各项工作优化协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