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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
——看中央财政如何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2019-03-20 来源: 2019年3月20日 来源:《中国财政》

  2018年,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从减税降费、融资支持、创新服务等方面,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减税降费方面。出台了面向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等;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停征专利登记费等。

  融资支持方面。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册资本661亿元,通过再担保等方式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拓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出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激励政策,2018—2020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0亿元,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补激励。同时,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继续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资本量,支持早中期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进一步释放了政策红利。

  创新服务方面。会同工信部、科技部启动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2018—202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100亿元,按照每个开发区5000万元的奖补标准,分三批支持引导200个实体经济开发区发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专业资本集聚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不同类型的双创载体,引导双创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提升中小企业双创资源融通的质量与效率。2018首批已启动支持100个国家级、省级实体经济开发区,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

  2019年,已新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目前各省份已出台操作文件予以落实。下一步,财政部将抓好落实,并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走市场化、法治化道路。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促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继续扩大双创支持范围,再支持60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推动中小企业双创升级。

记者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