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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案的答复(摘要)

2016-10-19 来源: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问题。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能力的主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要求重点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的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劳动者都能掌握一项实用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2011年,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明确规定,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均可按规定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关于加大资金投入问题。全国各级财政投入的就业补助资金从2009年的511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877亿元,累计投入资金4268亿元,年均增长11.4%。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就业专项资金从2009年的391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541亿元,累计投入达2710亿元,年均增长6.7%。上述资金中包括了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的补贴资金。今后,各级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继续支持各地落实职业培训等相关就业政策,帮助符合条件且愿意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不断提升就业能力。

  此外,《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进一步明确了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制度,并要求各级财政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从民政部门留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2014年,中央财政从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社会福利工作及社工志愿培训项目2700万元。

  关于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问题。目前,我部下达的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彩票公益金,按《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1998〕1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您提出的我国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数量少、社会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缺乏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薪酬保障机制及晋升机制等问题客观存在,这也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您提出的“加快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社会工作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等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和参考。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各项资金,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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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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