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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677号建议的答复
2018-09-18 来源:
财建函〔2018〕60号
兰念瑛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江西省抚州市列为全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指示精神, 2016年,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同年,经过竞争性评审等公开遴选程序,我们已将赣州南方丘陵山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首批试点范围,并下达江西省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体现了中央财政对江西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大力支持。
对你们提出的将江西省抚州市列为全国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建议,考虑到目前全国各地对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高度关注,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省份很多,但中央财政资金规模有限,在目前仍有20余个省市未纳入支持范围的情况下,不宜再给已支持过试点的江西等省继续安排试点项目。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直接支持开展试点外,江西省也可通过统筹中央下达的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林业改革、退耕还林还草等专项资金渠道,结合自有资金,自主开展抚州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我们也将在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江西省给予大力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财 政 部
2018年7月17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