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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66号(社会管理类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9-26 来源:
财社函〔2018〕30号
郭天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省医疗救助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就医方面的问题,我国分别于2003年、2005年建立起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缴纳参保(合)费用,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2015年,又全面开展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帮助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解决经医保补偿后仍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分配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时,中央财政主要参考救助对象规模、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财政努力程度、地方工作成效等因素,并重点对工作成效好、救助任务重和财力困难的地区给予倾斜。据我们统计,目前,92%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投向中西部贫困地区。近年来,为支持地方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4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80亿元。其中,补助甘肃省12.34 亿元,占中央财政投入资金总量的5.2%。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中央补助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继续对包括甘肃省在内的经济困难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各地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 政 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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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