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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20号建议的答复

2020-11-20 来源:

财教函〔2020〕60号 

薛占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延安革命旧址免费开放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原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以下统称四部门)印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明确“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其中,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实行名单制管理,中央财政自2008年设立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四部门确定的免费开放名单安排免费开放补助。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共有1866个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纳入免费开放名单。 

  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0.9亿元,其中陕西1.73亿元,对全省55个博物馆、纪念馆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予以补助。按照中宣发〔2008〕2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只安排2008年以前已建成或已立项建设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其余未纳入免费开放名单的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地方可自行实行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 

  您在建议中提出,延安免费开放65处革命旧址、博物馆、纪念馆,希望中央财政对未纳入免费开放名单的50个馆安排补助经费。经核实,延安共有14个馆纳入免费开放名单,包括延安革命纪念馆(该馆涉及7处革命旧址)、洛川会议纪念馆、吴起革命纪念馆、瓦窑堡旧址纪念馆、保安革命旧址纪念馆、洛川县博物馆、安塞县文化文物馆、麟州博物馆、黄龙县博物馆、抗日军政大学纪念馆,以及2017年新增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直罗烈士陵园、刘志丹烈士陵园、子长革命烈士纪念馆、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碑。中央财政2019年安排补助资金4758万元。其余未纳入免费开放名单的馆,属于地方文物建筑或遗址类博物馆,按规定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根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央支持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各省(区、市)统筹自有财力和中央补助资金,做好相关预算安排和分配工作,加大对免费开放绩效评价优良馆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向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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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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