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276号建议的答复
2020-11-26 来源:
王立平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辽源市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相关转移支付力度,对吉林省生态保护修复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2016年以来,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启动实施了三批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试点范围覆盖了全国24个省份。其中,吉林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于2017年被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并确定给予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资金已全部下达。二是支持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9-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5.21亿元,支持吉林省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2019年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东辽河生态环境保护。三是支持开展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2016-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吉林省林业草原投入321.4亿元,用于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中央财政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吉林省可结合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有财力对辽河流域国土绿化予以重点支持。四是“十三五”期间,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8亿元,由吉林省统筹用于辽河流域在内的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此外,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2020年6月,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门设置了“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对包括辽源市和辽河流域在内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给予重点关注。
对代表提出的将辽源市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试点支持地区,给予必要资金和政策支持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相关工作时统筹考虑。今后,中央财政将结合财力情况继续对吉林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此外,近年来,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补助资金规模逐年加大,吉林省可结合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有财力,自主开展辽源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855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