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政新闻| 建议提案办理| 代表委员风采| 服务工作动态| 预算报告及预算执行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2023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公开

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300号建议的答复

2023-07-25 来源:

财预函〔2023〕86 

顾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应用技术型高校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包含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能源项目、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您提出的应用技术型高校,包含本科院校和职业院校,其中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项目可按照程序申请发行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适量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加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将应用技术型高校建设项目的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按照规定,景观提升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属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范围,不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三、关于加强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对应用技术型高校的支持

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安排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41亿元,积极支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等。按现行管理模式,中央基建投资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分配。对于您提出的“加强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对应用技术型高校的支持”等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发展改革委反馈。相关项目纳入投资计划后,我们将及时下达预算予以支持。

四、关于加大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支持力度

一是财政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转移支付,引导地方加大对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支持地方高校内涵式发展。近年来,不断加大资金投入,2018-2023年共安排“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283亿元。其中,2023年安排403.87亿元,较上年增加10亿元。二是2021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修订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5号),明确要求地方在分配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时,要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向服务区域发展成效显著的高校倾斜,向资金管理绩效好的高校倾斜。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中央财政拨款和自身财力,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技术型高校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推动提升应用技术型高校改革发展水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2587

   

2023621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