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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728号(经济发展类48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9-05 来源:

 财预函〔2023126

王淑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西安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西安市政府专项债券额度

一是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充分考虑各地财力情况、债务风险、重大项目需求等情况。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陕西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05亿元,其中专项债务限额815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二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省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测算,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省以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省级政府确定。西安市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向陕西省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测算以后年度分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结合陕西财力情况、债务风险、重大项目需求等情况,对陕西债券需求积极予以研究。

二、关于拓宽专项债券使用范围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能源项目、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允许专项债券用作铁路、收费公路、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新能源项目、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3个领域项目资本金。符合条件的轨道交通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可向省级政府申请发行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研究适当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加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2589

   

20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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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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